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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查研究 坚持依法办事 闽清县维护专业户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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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4
第2版()
专栏:

深入调查研究 坚持依法办事
闽清县维护专业户合法权益
本报讯 福建省闽清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农村中出现的侵犯专业户和个体经济合法权益的现象,深入调查研究,监督司法部门认真处理,切实保障专业户的合法权益。
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讨论和研究反映侵犯农村专业户合法权益的三封来信的处理问题。一是梅溪乡石湖村黄某强行在同村黄仁章自留山的李园上砌墙基,准备建房屋;二是坂东镇塘坂村陈某故意砍倒柑桔承包户陈景杰的一棵柑桔;三是上莲乡溪坪村包某夜间偷摘柑桔保鲜专业户高积爱的柑桔一百三十七个。以上三起事件的当事者都已向村、乡(镇)以及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因此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深入到石湖、塘坂和溪坪三个村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情况属实,决定分别交县公安局、检察院办理。
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实地查明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检讨,认识错误。从经济上分别对这三起事件做了妥善处理:第一起,挖掉墙基,恢复地貌,赔偿李树损失;第二起,按该村乡规民约一棵柑桔树赔偿十五元;第三起,罚款五十元。并把处理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回访。这三起事件的当事者都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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