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父母啊,请珍重女儿的感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5
第7版()
专栏:心里话

父母啊,请珍重女儿的感情
我和王建军是邻居,1980年1月他从部队复员回来后,经过接触,我们之间渐渐地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语言,使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上都更加努力和勤奋。
谁知,这件事竟遭到了我父亲王立秋、母亲贺凌云的阻挠。他们嫌建军是个普通工人,没有大学毕业文凭,家庭经济条件差。我坚持婚姻自主,一直和建军保持着恋爱关系。
1981年9月30日,我父母为断绝我们之间的恋爱关系,一天之中居然四次毒打我,我跪下苦苦哀求,他们才住手。
同年12月15日,我父母见威逼不能断绝我与建军的关系,就将我赶出家门,衣、物、钱、粮一概不给。数九寒冬,我只好与本厂女工同住一张单人床,轮换休息。我父母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见我还不改变态度,1982年5月,通过我厂领导人将我的工资领走,每月只留给我八至十元的生活费,企图通过切断我的生活来源的办法逼我就范。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坚持上班,没有旷过一天工,没请过一次假。父母见毒打不能改变我对爱情的忠贞,转而对建军全家大打出手。
1982年4月24日,建军上班刚出家门就遇到我父亲。我父乘建军不备,用拳头朝他太阳穴猛打,随之我的家人出来“参战”。我弟弟用砖头朝建军腰部猛砸,我父母将石灰往建军的父亲和弟弟脸上扔,我母亲把建军弟弟的胳膊咬伤多处。他们还抢走了建军的自行车。
8月14日下午,我父母带领我弟弟、妹妹,砸开建军家门,闯进屋后对建军的父亲拳打脚踢,打得口鼻出血,把门窗玻璃砸得粉碎。后来我父母见着建军家的人就打,严重影响了建军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建军全家因此不能团聚,五口人住四处。建军的父亲被打得长期胸疼、行走困难。他们还曾多次用砖砸建军开的公共汽车,将一售票员的手砸伤。
今年春节期间,我父母还多次堵截建军的父亲,无理取闹。
我父亲王立秋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却目无党纪国法。他还将替法院送传票的同志的自行车扣下。
我的事曾多次向市法院、妇联反映,上诉时间长达四年之久,但问题至今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事态的发展反而越来越严重。我不得不求助党报伸张正义,使我们自由恋爱的权利受到保护。
保定市电镀厂 王燕
编后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宪法》也明文写着:“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可是,有些家长由于脑子里残存着封建思想,缺乏法制观念,视儿女为私有财产,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特别是恣意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在阻止无效时,就施用暴力。岂不知子女也是社会公民,受《婚姻法》和《宪法》的保护。粗暴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实属违法行为。
从王燕的来信可以看出,她的父母不同意她与王建军恋爱的理由是不正当的;他们打骂女儿、切断女儿生活来源等办法是不对的;到后来发展到殴打漫骂王建军及其全家人,触犯了刑律。当然,父母不是不能过问子女的恋爱婚姻事,但做父母的首先应该尊重子女独立的人格,珍重子女的感情,让他们自己去选择、去决定。在这个前提下,给予关心,加以引导是应当的。离开这个前提,搞包办和粗暴干涉,那就不对了。希望当地法院和妇联,帮助王燕的父母转变思想,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使王燕与她的父母和好如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