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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把互可通用的字视为别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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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5
第7版()
专栏:读者评报

不应把互可通用的字视为别字
你报三月二十三日第五版刊登的《所有报纸都应减少文字错误》一文,指出报上常见的错别字时,把“名符其实”中的“符”字也算作别字,这是不对的。查《现代汉语词典》第七九五、七九六页(一九八三年版),在“名副其实”和“名不副实”两个词条的解释里都注明:也说“名符其实”和“名不符实”。可见,“副”、“符”两字在这两个成语里是通用的。
江苏大丰县大丰中学
刘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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