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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汽车四易其主身价日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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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7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一辆汽车四易其主身价日高
我市物资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于1984年底,以一万八千零二十元,从武汉购进一辆120型汽车。不到一个月,有人出了个“滚雪球”赚钱的计谋。经理们屈指一算,觉得不错。于是,便于11月24日加价一千七百余元,卖给了本局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随即仿效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作法,再加价一千一百余元,回卖给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想赚钱结果反被人暗算,哪肯善罢甘休!两天后,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又加价二千五百八十余元,卖给本市交通局劳动服务公司。当天,这个公司加价一千五百元,卖给了江西九江地区汽车配件公司。
六天之内,这辆汽车四易其主,身价日高。他们这种作法,真令人愤慨!这究竟是对谁有利,又是为谁“服务”?!
湖北黄石市 雄心
·答复·
我市物资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于去年11月14日从省机电公司购进武汉120型汽车三台。24日,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转手倒卖给本局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将发票进帐后,随即返销给生产资料服务公司。26日,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又加价卖给黄梅县建材公司两台,卖给市交通局劳动服务公司一台。12月初,市交通局劳动服务公司又加价卖给九江地区汽车配件公司。三台车经转手倒卖,共加价一万四千九百四十元。
鉴于市物资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等单位违反物价政策,倒买倒卖汽车,牟取非法收入,错误严重,市物价部门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他们作了罚款和没收非法收入的处理。我委已就这件事发出通报,要求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对本单位各种新的不正之风要认真自查并迅速整改。
湖北黄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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