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来函更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8
第2版()
专栏:

来函更正
你报四月二十七日第五版刊登的我公司写的《首都“五·一”节鱼类供应采取新措施》一答复信中最后一段 “四、准备从‘五·一’节开始,发鱼票,凭票供应,时间不限。”后经上级研究决定,改为“‘五·一’节北京鱼类供应仍凭居民副食证,城区供应时间为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二日”,请予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北京市水产总公司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