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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决定 准许开办私立大专院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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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9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行政院”决定
准许开办私立大专院校
本报讯 据台北《联合报》报道:“行政院”最近开会决定,根据社会需求和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有条件开放受理民间新设大专院校申请案,这是冻结十三年后,当局又开始准许私立学校开办。
据报道,“行政院”受理下列大专院校的申请:工学院、技术学院、医学院、二年制护士专科学校和商业专科学校以及五年制工业专科学校。其中技术学院以跟工业有关的科系——电子、机械、电机为主,二年制商专以对外贸易为主。“教育部长”李焕说,新成立的私立院校必须符合下述条件:工学院、技术学院、医学院必须有十五公顷以上的校园面积;专科学校不小于十公顷。大专院校必须有足够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运动场地,校舍面积要在一万二千平方米以上。医学院应有教学医院,工学院及技术学院应有实习工厂。在师资方面,独立院校必须有足额的合格教师,“教育部”要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各校除建好校舍及必要设施外,还必须筹足一定数量的基金存入银行,学院一级的要达三至五亿元台币。
报道说,这项决定是为了缓解台湾学生的升学压力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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