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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汉的官司打输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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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9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姚老汉的官司打输了
本报通讯员 温万斌 王平 赵永成
河北石家庄市郊区大郭村六十七岁的老人姚生金,去年7月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完官司刚一进家门,老伴便急切地问道:“打赢了吗?”姚生金面带愧色地说:“无理寸步难行啊!官司打输了,可咱受到了教育,心服口服哇!”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老两口的儿子于1983年1月去世后,留下四个孩子,全家生活担子全落在儿媳何俊华身上。当年8月,四十五岁的何俊华鼓起勇气重新结婚了。姚生金老人受封建主义思想影响较深,对儿媳改嫁十分恼火。从此,家庭关系变得紧张起来,时常吵架呕气。老人认为,既然儿媳嫁了别人,就不再是姚家人。所以,他不准儿媳登门。
何俊华本来以为自己的改嫁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温暖,会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万没料到现在连孩子也不能管,门也不让进。她托人说情,无济于事;找村干部调解,毫无效果。无奈,她只好以继承丈夫遗产为由,将公公起诉到石家庄市郊区人民法院。郊区法院支持她的正当要求。姚老汉不服,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时,何俊华在二审法院的法庭上不仅提出要继承丈夫的一份遗产,还提出要回自己的一份房产。姚老汉辩称:“只要我活一天,家中财产就全归我所有。儿媳改嫁,别说要财产,连门也别想登。”
审判人员在审理中认为,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寡妇有再婚的自由,何俊华的要求是合法的,情通理顺,应予支持。姚生金不准她继承遗产,完全是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所致。
在法庭上,针对姚生金老人的错误思想和不懂法的实际情况,审判人员对他进行了耐心的法制教育和帮助。姚老汉豁然开朗了,同意儿媳继承她应得的遗产。何俊华也深受教育,表示自己虽已再婚,但仍要赡养老人,并提出把自己应继承的遗产,全部留给四个孩子。至此,该案以调解结案。
事后,姚生金老人感慨地说:“我这个人过去不懂法,把错误的东西还当理说。看来,庄户人家不懂法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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