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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老有所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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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4-29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为了老有所养
河北定县人民法院从今年1月开始,在全县进行《赡养协议书》签约活动。
近年来,农村因为赡养纠纷发生的案件不断增加,有的甚至转化为恶性案件。有些老人由于年迈体弱,打官司也很困难。钮店村七十六岁的老人赵士才被儿子赶出家门后,行走四天三夜到法院告状时,已饿昏不省人事。更多的老人害怕矛盾激化招致更大不幸而不敢告状。面对这种情况,定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摸索出一个新办法:展开签订《赡养协议书》活动。
这项活动的具体作法是:人民法院依照政策、法律,根据自愿原则,用文字形式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标准固定下来。这样,使人们感到政策的温暖,感到法律的尊严,对那些不尽赡养义务的人是个约束。清风店胡房村七十四岁的老人郑维奇,五个儿子不但不赡养他,而且还将他赶出门外。签约活动开始后,法庭干部对郑维奇的五个儿子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五个儿子一起向老人认错,把老人接回家中,当场给老人拿来七百多斤细粮,十五斤油,保证每月给老人二十五元零用钱,并对老人今后的吃、穿、用一一作了安排。
《赡养协议书》签约活动的展开,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到目前,全县十一万多应尽赡养义务的青壮年,签订了《赡养协议书》,使四万多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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