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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少数资本家迫害工人 人民政府已给以应有的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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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05
第2版()
专栏:

  西安少数资本家迫害工人
人民政府已给以应有的惩处编辑同志:
贵报三月七日“读者来信专页”中刊登的“西安少数资本家迫害工人,工会要求政府给以惩处”一稿,所述内容都是真实的。此事已予以适当处理。西安市劳动局除对虐待工人的麻绳铺经理善青春、善青文,振华纺织厂经理何振祥等,进行教育外,西安市人民法院根据工人的合理要求,对直接以封建野蛮手段拷打学徒的善青文判处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善青春无故诬赖学徒偷窃,并放纵他的弟弟非法拷打工人,已被判处劳役六个月。振华纺织厂经理何振祥不但违反劳动政策,且已构成妨害公务刑事罪,依法判处劳役两个月。制鞋包工头申禄加,当工会揭发其罪恶后已携款潜逃。其他如建华茶庄,天丰酱园等不法资方,均由本市店员联合会作了批评教育。现在他们已切实按照集体合同办事,逐渐改变压迫工人的作风。
本市解放将近两年,我们工会工作虽有成绩,但缺点还多,例如,没有把较分散的手工业店员学徒充分发动起来,教育他们树立主人翁的思想,与封建势力作斗争。今后我们要深入基层,加强组织教育,领导工人群众坚决与这些非法行为作斗争,建立民主平等的劳资关系。
陕西西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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