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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恳接受批评 认真吸取教训 三河县敲诈卖棉人事件的有关人员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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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04
第5版()
专栏:

诚恳接受批评 认真吸取教训
三河县敲诈卖棉人事件的有关人员受处分
3月16日你报第五版刊登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对我县一些棉花收购站敲诈卖棉人的错误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此,我们表示诚恳接受。
去年12月19日,我县棉站在县内棉花基本收购完毕的基础上,开始接收北京郊区的客棉。由于前段收购棉花的形势较好,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有关部门产生了松劲、麻痹思想,抽回了驻站人员,放松了对棉站的领导。一些收棉单位也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忽视了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因此,社会上一些投机倒把的棉贩子,趁机钻空子,采取种种手段,迎合个别职工、临时工的利欲心理,出现了行贿受贿现象。就在你报发表批评信以前,我们已收到反映这一问题的一些人民来信,并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看到3月16日的报纸后,县领导机关再次召开会议,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作了自我批评,主管收棉工作的领导同志也作了深刻的检查。为了引以为戒,作出了如下决定:
一、县联社党组对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向县委作书面检查,保证今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县棉麻公司经理张和犯有官僚主义,负有一定的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副经理李淑英,分管收棉工作,有亏职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二人去年年终奖金。
三、李旗庄供销社副主任兼收棉站负责人李殿发,依仗职权接受贿赂,事情揭发后,又推脱责任,不敢承认错误,影响很坏,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县棉麻公司党支部委员、收棉站保管组组长孟守忠,不但知情不举,反而接受本站职工索贿和受贿的赃款,数量虽小,后果严重,撤销其党内外职务;县收棉站仓库保管员王志国,在收客棉中,索贿受贿,倒卖棉花,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公职留用处分;参与倒卖棉花的王万祥、陈小明、王军胜三名职工,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上人员全部追回1984年年终奖金。对四名发生一般问题的职工,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对事件涉及到的十一名合同工、临时工,全部清退。
四、由县委办公室、县供销社联社的七位同志代表县委回访了北京大兴县长子营小黑垡村、通县大杜乡神驹村等地的受害棉农,全部退回了所索钱物,并向他们深致歉意。
五、县委、县政府召开供销社系统和县直干部职工大会,对勒索棉农事件进行公开处理,坚决制止这种违法乱纪行为。
河北三河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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