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全国防疫专业会议制定各种传染病防治方案 保护人民健康保证国家生产和国防建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06
第2版()
专栏:

  全国防疫专业会议制定各种传染病防治方案
保护人民健康保证国家生产和国防建设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为研讨如何更好地防止全国各地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保护人民健康,保证国家生产和国防建设,于四月十日至二十三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防疫专业会议。会议明确了今后防疫工作的方向,制定了各种危害最大的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和“法定传染病管理条例草案”及关于防疫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出席会议的有各大行政区、省、市卫生机关防疫部门负责人员和全国各种传染病学专家共二百一十二人。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李德全部长首先在会议上作了一九五○年全国防疫工作的总结报告。她指出:全国各地去年已基本上控制了传染病的流行,并曾大力开展了灾区卫生工作及开始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防疫工作,成绩是空前巨大的。她又强调指出:团结中西医发动广大群众参加工作,和取得当地行政首长的重视,是防疫工作做出成绩的必要条件。
会议按各种传染病、生物制品、防疫机构、防疫法规制度等分十一个组进行。各组首先广泛地交流了各地一年来的工作经验,提出典型报告,再归纳各地工作中的有效方法,参考苏联的先进经验,推定专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各种传染病的防治方案。
经过各专家十余天的反复研讨,会议制定了鼠疫、霍乱、天花、白喉、斑疹伤寒、回归热、伤寒、痢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麻疹、百日咳、疟疾、日本住血吸虫病、钩虫病、黑热病、结核病、麻疯病、性病等十九种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和“法定传染病管理条例草案”及关于防疫工作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十四种。这些方案、条例都将由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审核公布或呈报政务院批准后实施。
会议由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贺诚副部长作总结。他指出:在实现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下,在现阶段又应以防疫工作为中心。防疫工作今后的任务,首先是控制急性传染病,不使发生或流行,尤其不能让传染病影响到国家的生产和国防建设事业;就是说在经济命脉、国防前线、交通要道、政治中心等地区,应当首先防止霍乱、天花、鼠疫以及足以妨害那些地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的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我们对各种慢性传染病,要采用最可靠的防治方法,逐渐推广。防疫工作要作好必须从实际出发,并坚决依靠群众。防疫工作必须到灾区、农村和边疆去:那里传染病多就突破那里。
会议闭幕前,政务院郭沫若副总理曾出席作了关于时事政治的报告。
会议全体代表对美国帝国主义阴谋扩大侵略战争,包庇日本细菌战犯,秘密进行细菌战研究等罪恶行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们一致签名拥护缔结和平公约,并投票反对武装日本。
(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