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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审判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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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06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转变审判作风
梁小宏
目前,全国各行各业的改革方兴未艾,法院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办案质量,是政法工作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众所周知,法院的主要工作是审判各种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审理案件,不但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例如,改变过去一律坐堂办案的方法,对有些案件深入基层,就地办案;改变那种不分案件轻重缓急,依次排队的老办法,做到急案急办不拖延;一面搞好审判,一面运用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扩大办案效果,做好防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有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诸如此类,每个法院都是可以做到的。今天本刊发表的三个法院的办案事迹,就是证明。我们希望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都能结合实际,创造出切实可行的好方法、好经验,把审判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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