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所长负责制与第三梯队建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07
第5版()
专栏:

所长负责制与第三梯队建设
中国科学院干部局
实行所长负责制后,有的认为,“所长负责”,想用谁用谁,建设第三梯队是虚功。到底应如何认识?我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分片召开部分分院、研究所负责人座谈会,并到一些实行所长负责制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大量事实说明,实行所长负责制,更需要并有利于第三梯队建设。
“凡事预则立”。有计划地培养第三梯队与听任干部自然成长,效果截然不同。一位所长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以前没有注意培养后备干部,需要时仓促选拔,致使一些新上任的干部开始适应工作有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优秀干部在某一阶梯上停留的时间过长,等到需要用时,年龄过限,只好‘自生自灭’,浪费了人才。近年来,由于重视了第三梯队的建设,掌握了一批后备干部,当一些优秀中青年干部被输送到其他单位的领导岗位后,并不影响本单位的大局。”
所长负责制不是家长制,不是独裁制。实行所长负责制是为了由所长全面负责、全权领导研究所的业务行政工作,建立高效能的业务行政指挥系统。所长要同党委密切配合,充分走群众路线,加强民主管理。任何时候不能取消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如果所长一个人定班子,把自己负责的单位当成“领地”,想用谁就用谁,想撤谁就撤谁,这样的所长根本不合格。一个人的认识总有局限,不如集体的意见全面。我党的历史表明,“一个人说了算”不可取,“一个人定乾坤”行不通。任何伟大的人物也会犯错误。特别是在用人的问题上,所长要多听听党委的意见,这样,才有利于从不同侧面了解干部,有利于选准、用好干部。同时,集体研究选人、用人,有利于保持班子的稳定性。有些所长是这样分析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如果所长一个人定班子,‘想用谁用谁’,其他人不赞成,这个所长任期届满让位时,他的一班人很可能要跟着下,容易形成‘一朝天子一朝臣’,三年折腾一次,一切全完了。如果领导班子集体商定第三梯队人选,并有计划地培养,班子需要调整时,水到渠成,新老干部自然交替,班子的连续性就有了保证。”
有人提出,“合格”不“合意”怎么办?我们认为,在正常的情况下,真正从事业需要出发,一般地说,“合格”的干部所长会中意。如果认为不“合意”,可以扩大挑选“合格”干部的范围,增加“合格”干部的数量,“合意”的干部是能够挑选出来的。“合意”也不能仅仅理解为“听话”或者“与本人私人关系好”。一个班子里如果全是所长亲近的人,不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从不同侧面听取意见,不利于搞好事业。许多单位的情况表明,“三个一致”决定了所长与党委挑选的后备干部往往一致。“三个一致”是:办所的方向、目标一致;按干部“四化”方针选人、用人一致;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一致。所长、党委共同负责第三梯队建设,第三梯队建设不会成为虚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