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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 做到法制宣传、排难解纷、法律公证三上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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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12
第4版()
专栏:

  荣成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
  做到法制宣传、排难解纷、法律公证三上门
新华社济南5月11日电 (通讯员刘强、记者郭修生)山东省荣成县司法局改革司法行政工作,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荣成县城乡经济越搞越活,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经济交往越来越多。由于不少人在经济活动中习惯于“君子协议”、“一言为定”,也有的基层干部“以权代法”,签定“霸王合同”,致使全县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县司法局针对这种情况,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法律服务“三上门”活动。
一是法制宣传上门。他们举办了有县、乡、镇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学习班,联系实际,系统宣讲《经济合同法》。然后,以这些人为骨干,在各乡、镇举办有基层干部参加的合同法学习班。司法局还深入农村、工厂举办合同法宣讲会一百多场;编印《法制宣传》小报十六期,并且通过有线广播宣讲法律知识。全县二十八个乡、镇都建立了法律服务站。
二是排难解纷上门。他们对出现的合同纠纷,积极做好调查研究,登门帮助解决。邱家乡长湾村一个个体户,为乡面粉厂代销面粉,合同上规定了贷款交付时间,但他逾期近一年不交,合同上规定集体提留的部分他也没有按时交纳。县司法局知道这个情况后,派人登门向他讲解《经济合同法》知识,使他懂得了单方违约的错误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当场交清了两笔欠款。仅今年4月,司法局人员就主动到工厂、企业、农村帮助解决了六十四起经济纠纷。
三是法律公证上门。去年,这个局共深入基层办理公证业务六千四百五十八件,为合同双方正确执行合同法起到了促进和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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