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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冒牌“名酒”坑害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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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14
第2版()
专栏:来信

  不准冒牌“名酒”坑害群众编辑同志:
最近,在北京、天津、重庆、开封、随州、德州等地市场上相继发现出售冒牌“名酒”和以次酒充好酒的现象,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河南省开封县有两个队办企业,高价收购旧茅台酒瓶,以清水兑酒精,冒充原装瓶酒,高价出售。河南省汝阳县一个农村个体户,利用孟津县某供销分公司的发票、账户和介绍信,非法倒卖冒牌杜康酒,从中牟利达十二万多元。四川省重庆市歌乐山供销社出售的江津白酒,售前掺水过多,由原来的六十度降为三十度。山西省太原综合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般若汤”酒,含杂质多,质量低劣,消费者十分不满。
酒类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对于上述以假充真,以劣充优,明目张胆地坑害群众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依法给予生产、经销单位以惩治。 龚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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