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保障国家财产不因意外灾害遭受损失 各地积极推行强制保险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08
第2版()
专栏:

  保障国家财产不因意外灾害遭受损失
各地积极推行强制保险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今年二月三日颁布关于实行强制保险的决定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即与各国家机关企业,协同推行强制保险工作,并已在北京、天津、东北、华东、河南等地获得显著成绩。
迄四月下旬,北京已有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机关企业管理局、私营企业管理局、隆华建筑公司和印刷厂、中央重工业部所属某机器厂、中央轻工业部所属造纸工业管理局,以及北京电车公司,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等三十三个单位(附属单位尚未计入)完成投保。新闻总署、北京市公逆产清管局和中央公安部等单位,已陆续办好财产估价,完成了投保的准备工作。中央文化部和中央卫生部已指示所属机构,分别向当地人民保险公司商谈保险事宜。中央邮电部已规定大行政区及省区一级的邮电行政企业、重要电台、局址等先行投保,然后逐渐扩展到县以下的局处。民用航空局将积极协助办理飞机旅客强制保险,并拟将飞机也列入强制保险范围之内。中央燃料工业部已指示所属将保险费先行上缴,再由该部统一投保。中央财政部为便于办理强制保险工作,拟成立一保险小组,研究强制保险的各项手续。中央重工业部、中央交通部等单位已召集各该附属机构举行座谈会,商讨投保的各种问题。
天津的某些国家机关和企业,如天津造纸厂、天津汽车制配厂等,原已自愿保险,现则主动要求改为强制保险。东北贸易部天津办事处、振华企业公司、中国花纱布公司天津市公司、天津日报、天津区港务局、天津市卫生局等,均已着手估价,准备投保。
东北区推行强制保险工作也很顺利。自抚顺矿务局及其所属二十二个厂矿带头完成投保后,沈阳市的房产保险也已办妥,东北电业局及旅大地区的大部机关、企业,也都进行投保。到三月底止,强制保险签单数已达二千五百七十九件。东北区党政负责同志及多数机关、企业负责干部积极支持强制保险工作,又初步解决了有关办理强制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如财产估价问题,公产房屋保费负担问题,遂使这一工作迅速开展起来。
此外,华东军政委员会为使该区各机关企业普遍进行投保,已拟就办理强制保险事项的补充指示。中南区人民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在举行河南省市各公营企业、合作社的强制保险座谈会后,开封市公营企业投保者已占总数百分之五十八。
(陈中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