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乳山县的新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0
第4版()
专栏:

  乳山县的新决定
去年,山东省乳山县对全县二千七百零六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调整,使一大批有文化的年轻人走上了领导岗位。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乳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认为:农村干部只有善于运用法律、政策,把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依法办事结合起来,才能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中做出贡献。为此,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干部做出学法、知法、守法的新决定: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二、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克服“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坚决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积极向广大农民进行法制教育,让广大农民群众也做到知法、守法。
(邹海夫)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