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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些下放企业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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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1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谈一些下放企业的管理
邓传宽
改革中,一些中央、省属企业相继下放给中心城市管理。大中城市的行业主管部门如何搞好包括这些企业在内的全行业管理,已经成了一个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
由于某些下放企业规模较大,职工多,干部配备较强,原来又是属部管或省管,一些同志出于好心,或照顾情绪,便单纯考虑“政治待遇”,将这些企业划归城市的经委领导。这种做法,我认为有悖于改革的方向。其弊病至少有四:一,明明是属于同一行业的企业,却分别由行业主管局和经委两家领导,割裂了行业的整体性,不利于搞好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二,经委是城市的综合经济部门,应抓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而城市的工业局则是某个具体行业的主管部门。由综合经济部门来代替行业主管企业,很难达到行业管理的目的。三,经委直接管企业,难免又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处理企业的日常经济事务,为此又要扩大编制,增加处室,难以实现简政放权。四,企业多数由“小婆婆”管,少数由“大婆婆”管,助长一些企业争级别,争待遇。
企业就是企业,它们都是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实体,在行业管理上不应有高低厚薄之分。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党政机关那一套搬用来套企业,划分什么县团级、地师级,这种做法在改革中显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与此相关的,按企业级别听报告、阅读文件的办法也应相应地改一改。总之,管理企业和管理机关是不能相同的,中央和省属企业下放后,也要按照有利于行业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注:作者是重庆市委研究室工业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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