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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量算作售水量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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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1
第2版()
专栏:

节水量算作售水量好
本报记者 张安南
来自各地的报告称,全国现有一百八十八个城市缺水,每天缺水达一千二百四十万吨,严重缺水的城市的一些工厂被迫限产、停产。最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储传亨谈解决城市缺水问题时指出:必须坚持中央关于“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在加快供水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首都节约用水大会刚开过,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专家又在一起商讨节水之策。大家认为,节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节水的经济政策未得到全面落实。因此,有时欲干不能,欲罢不忍,被迫闯“红灯”,受到“警告”。他们说的“红灯”是指一些说不清道不白的条条框框,“警告”则是指某些部门过多的不必要的干预。
熟悉情况的同志都清楚,节水和售水的矛盾是当前影响节约用水的突出问题。城市自来水公司是通过供水为用户服务,以取得社会效益为前提的,具有明显的公用性、公益性。但长期以来总是把售水利润作为自来水公司的主要考核指标,不确认节水的经济成果。这样,节水越多,自来水公司收入越少,利润指标越实现不了。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由于节约用水赔过一大笔钱。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引起了市长的关注,经他调查、拍板,市公用局和财政局作出了新规定:节水量算作售水量,相应提取企业的留利。这一招很灵,自来水公司立即来了劲,一手抓供水,一手抓节水,克服了重售水、轻节水的倾向,节水的效果十分显著,售水和节水的“老大难”迎刃而解。这是节水工作的一个突破。许多城市的同志对沈阳的经验感兴趣,他们说:“要象沈阳那样,把节水当作售水!”呼声虽然相当大,但实行的无几。原因是:这个不点头,那个不抬手,步步有关卡。广州实行“以水养水”办法,全市自来水的税利统统返回给自来水公司,解决了节水工程乃至一部分供水设施的建设资金问题;北京市允许企业从节约的水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节水奖,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使全市工业用水重复率提高到70%。
国务院明文规定:“要以经济手段促进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实行节奖超罚”,“要把节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因节水减少售水量而影响企业留利的,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照顾”等等。由此可见,京、沈、穗并非闯“红灯”,是执行政策推进改革。
节水,领导和有关部门开“绿灯”至关重要。总结京、沈、穗这三大城市经验:一是市长敢于拍板,二是财政局长支持。
各地代表、专家大声疾呼:希望有更多的市长、部门来为节水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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