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阅读
  • 0回复

与生产单位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 四川省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充满活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1
第3版()
专栏:

与生产单位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
四川省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充满活力
本报讯 记者罗自苏报道:四川省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与生产单位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使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这个研究所的改革起步较早,从1979年起便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走向社会,面向区、县乡镇企业,与生产单位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实行一次性收取成果转让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生产单位依靠一两个产品已难以维持,原来那种一次性收费的形式,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从去年7月起,这个研究所进一步改革科研体制,变事业费开支为有偿合同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研究所先后与本地和外地的九个企业签订协议,组成了科研生产联合体。
按照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协议,研究所负责新品种的开发研究,每年向工厂提供一两个新品种投放市场,协助和指导机器造型、安装、调试,培训厂方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经常派科技人员下乡,帮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难题,经济利益采用两种形式分成:一是厂方按税后利润的10—15%付给研究所;二是厂方按销售额3—5%付给研究所,每年结算一次。
科研生产联合体给研究所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使研究所充满了活力。去年取消事业费后,这个研究所纯收入达二十六万多元。他们将这笔收入的50%用作科技发展基金;45%用于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5%作为所长基金,用于科技人员的职务津贴和浮动升级。
四川省日用化工研究所与生产单位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加速了科研成果向生产的转移,缩短了科研到生产的周期,使科研成果可以在短期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同时也开辟了新的科研经费渠道,有利于技术下乡,增强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