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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改革我国农业税收制度 不再征收实物 改为折征代金 少数经济落后地区可暂不实行折征代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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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4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改革我国农业税收制度
不再征收实物 改为折征代金
少数经济落后地区可暂不实行折征代金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财政部今天告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农业税从今年起由过去征收实物为主改为折征代金,农民可以不再以实物缴纳农业税了。这是我国农业税收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财政部有关人士说,过去我国农业税都是以征粮为主,通常称为“公粮”。这种征收实物税的办法是与自给半自给经济相适应的。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它越来越不适应了。现在把应征粮食的数量折算成钱数进行征收,农民可以用其他项目的收入代缴农业税,既方便又灵活。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农民发展专业化的商品生产。
这次农业税改革既考虑到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又照顾了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少数地区农业税仍需征收粮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暂不实行折征代金。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征收工作的领导,教育农民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把工作做好,保证完成国家税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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