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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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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4
第2版()
专栏:

认真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本报评论员
近几年农民负担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认真解决,应当引起各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有些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只看到这几年农村形势好,生产发展快,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的一面,以为农民都富得不得了啦,而忽视我国多数农村原来底子薄,现在富裕户只是少数,部分地区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各地都还有一部分困难户这样一个基本现状。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违背对群众应当“取之有度”的原则,不断向农民伸手,增加他们的负担,是极其错误的。
不合理的负担必然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损害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中央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曾多次指出要减轻农民负担,并严肃地指出这是一件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深根固本的大事;任何不尊重农民劳动所得的行为,都是戕害人民利益的。这几年党中央每年发的一号文件都提到不要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并提出了定项限额的办法。可是,不少地方并没有去认真落实,既不定项,又不限额,甚至不断出现一些增加群众负担的新花样。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有些地方一面喊农民负担重,一面又在加重农民负担,村里加,乡里加,县里加,甚至有的省也在向农村搞摊派。一些部门只考虑本部门业务,强调我这部门加在群众身上的负担不过几块钱。殊不知,这个部门几块,那个部门几块,很多部门一齐来,农民怎么受得了!
农民负担重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能不能解决?能!这里发表的本溪县的消息作出了回答。关键是各级领导对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要有切肤之痛。要把这个问题提到党、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提到群众观点这样的高度,真正当成大事来办,不能停留在“你也讲他也讲大家都讲,就是没人去解决”的状态。一定要一项一项地清理,不该由群众负担的项目应坚决去掉,定了项目后,任何人不准随便增加。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举办事业,应当量力而行,勤俭节约,尽量不花钱、少花钱,更不能违背群众意愿,任意摊派。有些部门自己决定的事,应本着“谁出主意谁拿钱”的原则,不能光开口不拿钱,一切让农民摊。有偿服务应该是谁受益谁出钱,不能搞摊派。定了项目之后还要限额。不该由群众负担的项目就算是不合理负担。有些项目应该有,但数额过多也属不合理负担。项目数额定了以后,要向群众公布,让群众讨论。要赋予农民拒付一切超额负担的权利。
当然,这里也要划清一个界限,即不属于负担的不要算在负担数里。如有偿服务费,违章罚款,物价上升带来的增支等。凡事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讲负担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头脑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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