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害群之马扰乱秩序 落入法网方知认罪 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发生的滋扰破坏事件中两名肇事者刘国防华泽平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5
第4版()
专栏:

害群之马扰乱秩序 落入法网方知认罪
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发生的滋扰破坏事件中两名肇事者刘国防华泽平被依法逮捕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朱述新、张宝瑞)二十一岁的刘国防5月2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对记者说:“19日晚上,我在工人体育场外参与闹事、破坏,砸车伤人。这是违法行为,我愿接受法律制裁。”
刘国防是北京八宝山公墓绿化队的工人。他是因参与5月19日晚上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内外发生的滋扰破坏事件被北京市公安部门拘留的人中的一个。由于他的违法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已于5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和刘国防同时被依法逮捕的,还有这一事件的肇事者、二十六岁的勤杂工华泽平。
刘国防在1984年曾因扰乱社会秩序两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在工人体育场这次滋扰破坏事件中,他用石块打碎了武警部队一辆卡车的挡风玻璃,并打伤一名武警干部。
刘国防说:“当时看到国家足球队输了球,心里憋气,就不顾一切地砸车闹事。现在认识到,自己确实触犯了刑律,也给我们的首都、给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抹了黑。我很后悔,非常痛心。这是我缺乏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平时不注意学习、不接受思想教育的结果。”刘国防表示要接受这次违法事件的严重教训,并希望其他青年从他的违法行为和后果中受到教育。
华泽平于19日晚上大声煽动并积极参与推翻一辆出租小汽车,当场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他在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后,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对记者说:“这几天经过公安人员的教育和看报纸,深感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我参与造成的这一事件,在国内外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为自己成了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而痛心。我过去在本单位就曾因为打架斗殴受过纪律处分,这说明我的法纪观念淡薄,以致由平时不守纪律发展到违法犯罪。”华泽平表示“甘愿接受法律惩处,决心痛改前非,今后作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