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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入理·准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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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5
第5版()
专栏:读者评报

求实·入理·准确
2月1日你报第三版刊登的《十七个姑娘自费办学》一文,在一些提法上,有不确切之处。
文中说:“十七岁的朱秀玲是省人大代表。”我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七岁的朱秀玲,怎能当选为人大代表?
文中说:“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和决心:‘不扫除本村的文盲决不嫁人’。”这种说法也不够实事求是。姑娘们自费办夜校,致力扫除文盲的精神,会促使村里的一些人,努力学习,摘掉文盲帽子。但是,六十岁以上老人的文盲帽子要是摘不掉,姑娘们是否真的不嫁人呢?如果真的如此,那么过几年这些村岂不又要出现一批“大龄青年”?!
我认为,宣传好事,一要求实,二要入理,三要准确。
河北唐山市 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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