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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为新星 务须发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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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5
第8版()
专栏:

果为新星 务须发光
陆钊珑
这些年来,各类报刊应运而生,文艺界的“新秀”、“新星”也缘此而多得出奇。
新秀挺拔,星河灿烂,兆示了文艺春和景明的大好形势。但我疑心有的秀或星实在不过是普通的一穗,是有待雕琢的顽石。星秀云云,多是廉价的赠与。唱罢一两首流行曲,演过三四回戏,发表了几句诗文,就送上一顶新星桂冠,也真容易。葛洪有灵,想也惊羡不已。好在星与非星全以是否发光发热为据。纸糊的容易戳破,涂抹的容易擦掉。
退一步说,某某确是星星而非顽石,眼下又并无成为流星的征兆,略加介绍,自无不可。至若吹且捧,就多余而不妥了。倘若说,小有成绩者均得以星星命名,并享有广为绍介的殊荣,则我们这块大地上活着的和长眠着的星星,又何止千万?厚此薄彼,公正吗?
再退一步说,确有广为宣传的必要,则也应以艺德、技艺上的事例为限。饶有兴致地报道人家的丈夫妻儿、七姑八姨、公公婆婆、恋爱经历,甚至连离婚也成了珍闻,乐于传播,这与星的光和热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吧?用别人的秘闻来赚几个,总不能说是经营有道吧?
至于星、秀们,我以为轻易地得到了这类头衔未必就好。把自己的私事披露出去,知名度似乎缘此而增,可惜又污损了自己的名声。真是新秀,就要结实;果为新星,务须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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