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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假合同 骗钱二十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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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7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一张假合同 骗钱二十万
河北省黄骅县官庄乡农民齐树田,看到当前钢材供应紧张,认为有机可乘,就以“小胡庄材料改制厂”名义,刻图章,订合同,做起了无本“生意”。1984年9月13日,他与唐山市个体户孙长安办的“后营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卖给孙钢材一百吨,每吨单价一千零五十元,9月底汇款,十一月底交货。孙长安明知小胡庄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钢材,但双方都一心想赚钱,彼此也就心照不宣。他们知道,这张假合同要想骗到钱,必须首先使它“合法化”。于是他们拿着合同一起到唐山市某区公证处去办公证。由于有关办证人员工作上的疏忽,9月15日,这份假合同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孙长安凭借公证过的假合同,与唐山市某贸易公司口头商定,由该公司将那子虚乌有的一百吨钢材卖出,利润均分。该公司遂将这份假合同加价转手倒卖给静海县农民刘金州,刘金州又加价转手卖给山东省邹县墿山供销社,并谈妥该供销社要先将十万五千元的货款汇给河北黄骅县小胡庄,将一万元的“好处费”汇给刘金州个人,然后才能收到货。
孙长安将假合同倒卖出去以后,行骗的胆子更大了,竟将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一百吨钢材买卖合同的收据,做为货源保证的信物,又卖给唐山市开平区某旅馆贸易公司一百吨钢材。这个旅馆贸易公司又凭那一纸收据,将根本不存在的一百吨钢材转手倒卖给唐山市瑞峰制钉厂,每吨加价七十元,条件是先付款后交货,并且规定十万五千元汇黄骅县小胡庄,一万二千元汇给旅馆贸易公司。
就这样,仅凭一张假合同,齐树田骗得汇款二十一万元,孙长安等四个中间人获利三万多元。而瑞峰制钉厂和山东邹县墿山供销社,付款后还在眼巴巴地盼钢材呢!今年2月,此案被天津市河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他们才知道上了大当。至此,一场骗买骗卖的闹剧才终于收场,诈骗者将受到司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惩处。
 (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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