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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市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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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7
第4版()
专栏:

古代的市场管理
我国古代的市场,从不定点的农村集市转到城市之后,市场中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市政官吏的直接监督和控制下进行的。历代的市场管理制度,基本都是按照周朝“王制(礼法)”所规范的内容制定的。据《周礼·地官司徒》记载,地官中就专门设有司市,负责掌管“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司市下面还配备了很多僚属,诸如质人、廛人、胥师、贾师、司暴、司稽、肆长、泉府、司门、司关等等。他们分工负责,各司其事,有的“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使同类货物陈列在同一处售卖,便于比质比价。有的“以量度成贾而征卖”——按照规定的量度审定物价,以明买卖不相欺。有的“以质剂结信而止讼”——管理书券等凭证,以避免赊欠借贷不还而引起诉讼。还有的“以贾民禁伪而除诈”——组织熟悉市场内情的人识别冒牌货和欺诈行为。由于市场上过于拥挤,市管部门还制订出一些制度,规定交换时间和交换对象。比如,“大市,日中而市,百族(姓)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这套管理市场的办法,严密细致,无所不包,难怪后世要陈陈相因了。
(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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