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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因小失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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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7
第4版()
专栏:

切莫因小失大
制造、销售冒牌商品之风,为什么不能彻底制止?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国营企业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不顾本企业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违反规定大量销售残次零件,甚至大量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包装装潢。其结果是大量质次价高的商品以该企业的商标出现,不仅给该企业本身造成损害,而且为违法活动提供了条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甚至影响国家的信誉。因此,制造、销售冒牌商品的人应当受到惩处,同时,对于那些“助纣为虐”的企业,也要给予适当处理,以促使他们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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