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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第二招待所让旅客“吃床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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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1
第5版()
专栏:毖后录

彭水第二招待所让旅客“吃床腿”
4月6日晚,我们出差路经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在县委第二招待所登记住宿时,遇到一位干部模样的青年正在登记投宿,登记簿上写的是住两天。按招待所的标准,每天住宿费两元五角,两天应付五元钱,然而一位中年女服务员却给他开了十元钱的住宿发票。这个青年很纳闷,那位服务员立即笑嘻嘻地解释道:“住宿费五元,另外再给你五元钱的伙食就餐券,十元的住宿发票拿回去可以报帐,你吃饭就不用自己掏钱了嘛!”青年听后不由得“噢”了一声,脸上泛起笑容。当这位服务员也要照这种办法为我们办理住宿登记时,我们拒绝了。
这样的事发生在县委机关招待所,实在太不应该。建议彭水县委立即纠正这种错误做法。
四川重庆市驻军 李万虎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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