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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镇企业要量力而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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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3
第1版()
专栏:

发展乡镇企业要量力而行
本报评论员
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是当前经济生活中引人注目的大事。去年乡镇企业的总产值比前年大幅度增长;今年一季度增长的势头仍未减慢。这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活跃城乡商品经济,起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乡镇企业的发展要适度,不能单凭良好的愿望行事,不能超越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承受能力。有些地区“限期翻番”,层层加码,希图用“刮风”的方法,取得乡镇企业发展的“高速度”。这样做,违反了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某些地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四川省乐山市洪雅县新建、续建了五十四个乡镇企业,因为条件不具备,已有三十九个相继停工。这样大上大下的折腾,既浪费资金,消耗原材料和能源,又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具有重大意义;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宏观指导。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具有极大的自主性、灵活性,但自主性、灵活性决不是盲目性。地方政府一定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促使乡镇企业合理地调整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重视发展那些急需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坚决压缩长线产品的生产,使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速度符合社会的客观需求。领导者的头脑对此必须清醒。当着一些农民致富心切,不顾主客观条件的可能(应当说,农民对社会的全局需求,是难以掌握的),匆忙创建乡镇企业时,领导者要站得高,看得远,预见到问题的复杂性,积极引导,帮助规划,切不可助长群众的盲目倾向。
当前适当地抽紧银根,对控制乡镇企业的盲目发展,非常必要。但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金融部门要切实搞好信贷管理和信贷监督。在不突破信贷计划的条件下,重点保证农业生产和收购农副产品的需要;扶持少数内地贫困地区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应该更多地依靠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扩大再生产。
发展乡镇企业,一定要注重速度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样应当达到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不能粗制滥造。还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乡镇企业和城市工业争原材料、争能源的问题,使乡镇企业真正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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