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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守观念顽强 台湾离婚妇女再嫁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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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3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社会保守观念顽强
台湾离婚妇女再嫁难
台北市大安区妇女会当月老,最近举办了一项大型的“追求第二春”联谊活动,为三十岁左右的离婚妇女撮合婚姻,可是前往报名的“如意郎君”,却多数是五十、六十岁左右的高龄鳏夫,两者条件相距过远,令主办单位感到相当尴尬。
据东吴大学林蕙瑛教授分析,台湾一般人士对离婚缺乏正确观念,使得女性离婚者一直难以面对周围的人与事;相对的三十、四十岁左右的离婚男士,正是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社交广,很多人根本不急于马上结婚。而且,在中国人父母的观念中,多数还是希望已经离婚的儿子,再娶一位未婚的小姐。使得三十岁左右的离婚妇女要找年龄相当的男士相当困难。
由于台湾社会对离婚妇女的认识相当保守,正在筹组“离婚妇女俱乐部”的林蕙瑛建议,离婚妇女不一定要把再婚当成唯一生活目标,若能扩大生活范围,充实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做个“快乐的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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