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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继承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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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3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普及继承法
方初
苏玉兰按照自己的意思请人替丈夫写遗嘱为什么不能成立?
周少奇生前经过公证的自书遗嘱为什么能成立?
仔细分析一下便知,前者是由于不懂法引起的,后者则是由于懂法的缘故。这就说明,公民要正确行使对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和处分权,就要学习和掌握继承法。
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处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人人都可能碰到。现在,因为继承财产纠纷所引起的诉讼越来越多。为了争夺财产的继承权,有的人竟六亲不认,大打出手;有的说谎造假,出具伪证,有的依照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行事,任意剥夺妇女的合法继承权;还有的人在合法继承权受到侵害后束手无策。一件继承案,常常涉及一家人、几家人,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的和睦,影响着社会的风气和社会的安定。所以,普及继承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去,我国由于没有继承法,公民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困难。现在继承法正式公布了,人们就能从中了解哪些人有继承权,继承包括的范围和继承所采用的方式等,从而提高法制观念,处理好财产继承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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