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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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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8
第5版()
专栏:编后

编后
朱洪山等同志的来信说明,劣质产品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恶果。江苏的读者也曾向本报反映,他们买的落地灯因灯架内的电源线安装不当,被磨破而漏电,结果开灯试用时,一人触电身亡。生产这灯的工厂承认产品质量不好,生产和销售部门向顾客赔偿了损失。然而人已死亡,什么赔偿也不能挽回这个损失了。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那些推销低劣产品的工厂领导人及其上级单位的领导同志们,请你们以此为鉴戒吧!如若仍然视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儿戏,继续生产和推销劣质产品,那就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谴责,甚至受到法纪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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