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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与电视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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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08
第8版()
专栏:

广告与电视剧
阿阳
广告是广告,电视剧是电视剧,这本来是两码事。
由于电视剧传播神速,接受面广泛,这就使不少行业跃跃欲试,都想利用电视剧来达到宣传的目的。但是,有些所谓“电视剧”,其实是专门宣传商品的广告。有的不顾情节的需要与否,从飞机上扔下一只手表,或从三楼上扔下一台电视机;有的剧中的男主人公对他的女朋友说:“我送你一瓶花粉健美酥吧!”甚至有整部电视剧完全由厂家出钱,为宣传其产品而创作的,例如《××酒的传说》是推销一种酒的;《声声报喜》是宣传鞭炮的,等等。这样下去必然要影响电视剧的声誉。
我看,今后对上述利用电视剧形式进行的一些宣传或广告,要分别情况给以不同的处理。一般的宣传,不应当叫剧,而只是商品宣传节目;只有确实达到应有的思想艺术水平的,才能作为电视剧播出。这类广告要安排在广告节目中播出,并应照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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