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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厂长负责制的威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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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0
第1版()
专栏:

充分发挥厂长负责制的威力
本报评论员
从去年6月起,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迄今已经一年。
认真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厂长的权威初步建立起来了,生产经营管理的指挥权得到了统一和加强,决策快、指挥灵、效率高。产值、利润、上缴税金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事实说明,厂长负责制确实是进一步搞活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有力措施。
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党的领导?这是很多同志担心的一个主要问题。过去,我们长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现在一旦摘掉“党委领导下的”这顶“帽子”,有些同志不习惯,觉得似乎是不要党的领导了。通过学习和试点的实践,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企业里是否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看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而不是看是否一切由党委说了算。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党委从生产管理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党的领导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
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厂长、党委、职工代表大会各自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逐步建立一套新的工作制度协调三者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厂长负责制的积极作用。北京内燃机总厂等单位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成效显著,关键就在于厂长、党委、职代会既有明确合理的分工,又互相支持、和衷共济,真正理顺了党、政、工三方在企业内部的关系。
现在很多试点企业为了处理好党、政、工三方的关系,根据各自的特点拟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措施,这是必要的。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明确,就是这些规定、措施必须突出厂长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厂长行使职权,而不要妨碍厂长行使职权。不要搞成名义上是厂长负责制,实际上又回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分别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许多试点单位的经验表明,厂长负责制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既要看有没有一个思想好、懂业务、会管理、有魄力的厂长,也要看有没有一个党性强、懂政策、作风好的党委书记,两者缺一不可。企业一旦发生“两驾马车”或“三驾马车”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查明情况,分清是非,做好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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