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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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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0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学法之后
天津和平区司法局
我区人口五十二万多,在职职工约十九万,是天津市人口最稠密的一个区。过去,这里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发生,恶性案件还有上升趋势。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怎么办?
剖析案件找原因
我区有一对青年男女,同居怀孕后才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双方又闹离婚,女方向法院提出要男方赔偿她怀孕六个月的损失。当审判员指出未登记结婚就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时,她居然回答:“现在年轻人搞对象不都这样吗?”
河北省一个农机厂同我区一家工厂签订了购买金刚砂石合同,我区这个厂并没有供货能力,却用对方的货款给职工发奖金。
有个工程师的孩子,因偷拿摊贩食品受到老师批评,这个工程师竟指使自己的孩子拿刀去捅老师。当别人阻止时,这个学生却说:“我爸爸说了,小孩杀人不犯法。”
我们对诸如此类的上百个案例进行了剖析,发现有85%的案子是由于“法盲”引起的。所以,要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必须在全区普及法律教育。
提高群众学法的兴趣
如何提高群众学习法律的兴趣呢?我们的办法是:
进行摸底测验。我们对天津市纺织工业研究所第二纺织试验厂的三百一十六名职工进行测验,发现一些人连人民和公民的区别也搞不清。一时间,全厂上下都在议论应该怎样答题。我们就抓住这个时机进行辅导。当讲正确答案时,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全神贯注地听、记;列举错误答案时,全场哄堂大笑。
开展法律常识有奖竞赛。这一形式很吸引人。青年职工李阿梅,平时学习喊头疼。开展竞赛时,她可用功了,回家找资料到深夜,终于取得了好成绩,得了奖。居民张凯胜,接到法律常识赛题后,找资料,查根据,组织全家集体讨论,夺得了居民竞赛第一名。各单位的奖品多是法律工具书和普及法律常识读本。这些奖品的发放,促进了人们学法的积极性。
拿出典型案例分析。我们选择了“儿子盗窃,母亲为什么被判刑”的案例,让大家讨论,有的职工为了弄清答案,一连跑了好几个法律顾问处请教。许多职工在下班的车上还进行激烈争论。
开展评比活动。我们设立了遵纪守法文明户、遵纪守法先进车间、班组和个人等称号,鼓励公民争当守法模范。
收效可观
1984年底,我们对全区普及法律常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抽考了五十个单位的二万多人,平均考试成绩为90.7分,不及格人数105人,仅占实考人数的0.5%。过去,有不少青年一遇不顺心的事,张嘴就骂。在居民中有了纠纷,动不动就上拳头。在干部中,对不好管理的人,偏重于罚。现在这些现象都有了明显改变。去年,全区刑事案件比1983年下降了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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