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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将由卫生部统一审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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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2
第2版()
专栏:

  新药将由卫生部统一审批
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卫生部药政局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根据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新药全部由卫生部统一审批。为此,卫生部已聘请了五十一位医药学专家,组成了药品审评委员会。
这位负责人说,成立药品审评委员会,它的任务一是对新药进行技术审核;二是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重新评价。
新药的临床研究和医学审查是新药审批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与药学审查相配套的另一个方面。新药是否安全有效,最终的结论是经临床研究而取得的,目前,卫生部已在全国确定了十四个药品临床基地,进行临床药理实验,提高我国新药临床研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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