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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律己 遵纪爱民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秉公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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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2
第4版()
专栏:

  严于律己 遵纪爱民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秉公执法
本报讯 记者黄翊明、通讯员李兴国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严于律己,遵纪爱民,受到群众称赞。院党支部自1979年以来,年年被评为全市(以前是县)先进党支部。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党支部针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党员“约法三章”:不准索贿受贿;不准接受求情;不准在家里接待当事人。几年来,全院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全心全意当好人民公仆。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更是起模范带头作用。审判员席汉章,是个入党近三十年的老同志。他在机关工作,家属在农村。他一年处理的民事案件近二百件,有的当事人家属为减轻对自己亲属的处理,往往给席汉章家送去各种礼物,都被他退掉。有的同志到农村办案,宁愿自带干粮,甚至挨饿,也不在当事人家中吃中午饭。
该院工作人员在办案中,还注意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和做好疏导转化工作。共产党员姚学平,有一天到农村办案,当事人双方未达成协议。在矛盾将要激化的时候,姚学平虽然做了批评教育工作,但他在回机关途中仍放心不下,便与另一位同志一起摸黑返回原处,继续做疏导转化工作,使当事人深受感动,当场认错,并表示不再闹事,听候法院处理。该院工作人员还注意文明接待,文明办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几年来,他们经常登门做群众工作,使一对对濒于破裂的夫妻破镜重圆,使一户户怒目而视的邻里友好相处。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还建立了每周一天的“院长接待日”,由法院院长和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听取诉讼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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