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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县农村实行治安工作责任制 全县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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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3
第4版()
专栏:

  丰城县农村实行治安工作责任制
  全县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新华社南昌6月10日电 (记者张香庭)江西省丰城县农村普遍实行治安工作责任制,使全县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发生率比去年同期大大下降,县里一度出现的赌博、哄抢、搞迷信活动、械斗等歪风已被制止。
丰城县农村在体制改革后,原来的不少治保组织有名无实,致使一些地方社会秩序不好,盗窃、哄抢、赌博、打架斗殴等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边远山区连鱼塘、果树都无人敢承包。县政府针对这种情况,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治安工作责任制。各地的治保主任经上级批准,聘用一些作风正派、群众信得过的人担任治保员,组成治保小组。对治安任务完成得好的治保小组,年终除付给相当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的误工补贴外,还适当予以奖励。治安任务完成得不好的,则要受罚,严重失职的还要从重处罚。
治安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了治保人员的积极性,他们除了认真完成治安任务外,还主动与当地干部、教师和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老圩乡有六个失足青年,过去经常外流作案,家长管不了,村里人也不敢惹。乡治保人员与乡、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挨家挨户地上门和这些青年开展谈心活动,终于使他们回心转意,积极走劳动致富道路,现在有五人已成了当地的粮食专业户。剑光镇的一百一十多名失足青少年,经过帮教小组耐心帮助,大多数也有了较明显的转变。
治安工作责任制实行不到半年,丰城县的社会治安就出现了少有的好势头。曲江乡草园村过去偷摸、哄抢现象比较严重,专业户的合法权益常受到侵犯,以致没人敢承包水库养鱼。村里实行治安责任制后,迅速制止了这几股歪风。许多农民见专业户的权益能受到保护,都争着承包水库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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