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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区领导干部 开始注意建立村财政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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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1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抚顺县区领导干部
开始注意建立村财政制度编辑同志:
抚顺县在今年初召开了全县区、村干部会议,总结一九五○年的工作,检查出各村财政开支混乱。大部分村干部不按照东北人民政府颁布的财政管理条例,也不经上级政府批准,自己随便乱向群众摊派民力和各项开支费用。某些区、村干部都有一点不紧要的事,甚至自己的私事,也派老百姓往返送信。三区修建浑河大桥工程没有计划,浪费了一万多民工。据三个村的调查,每人全年负担村杂项开支达九万八千元(东北币,下同)。如三区下哈达村杨喜林全年即拿出一百一十万元,王文林全年出五十七万八千元。据我们了解,这些摊派其中大部分钱用得不够正当。如大甲邦村,不知为什么补助了村文书六百五十万元;下哈达村为了动员打石头工人,摊派村款二千四百八十四万二千元。还有的区,开支无账可查。这些现象的产生,从领导上来检查,主要是由于县、区领导干部没有及时深入下层检查工作所致。而区财粮工作同志,只管领薪、催报预算、做决算等事务工作,而没有很好地监督和建立各村的财政制度。
县委号召党员干部,必须对群众负责,把各村财政制度严格的建立起来,严格执行上级政府所规定的开支条例。
中共抚顺县委宣传部 于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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