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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只顾赚钱,不顾路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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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5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怎能只顾赚钱,不顾路风!
  本报记者 陈黎
根据读者的建议,记者于3月下旬到湖南衡阳、双峰、怀化、辰溪等八个县市进行调查,走访货主四五十家,接触铁路职工数十人,所见所闻,证明读者反映的问题属实。
去年下半年以来,湖南省境内的许多铁路部门,在“挖掘潜力、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的名义下,成立了名目繁多的服务公司,千方百计地加重客户的负担,肥了自己,坑害他人。铁道部通知纠正、广州铁路局今年1月12日和2月8日两次明令禁止后,一些单位仍然继续其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主要是:
有些服务公司的经营项目与货运计划挂钩。在辰溪车站,过去发运货物,都是货主与车站直接打交道。怀化车务段运输服务公司成立后,辰溪车站便作出规定:货主发运货物,必须先与服务公司发生关系。去年,这家服务公司同一些货主签订合同,每运一吨货,货主要付给他们二至三元的“业务代办费”。所谓“代办”,实际上只是收款、开发票,坐享其成,未给货主提供任何方便。广州铁路局2月8日的通知发出后,这个公司又将“业务代办费”改为“看守服务费”,不论看守与否,继续按合同收费。自2月8日至3月28日,仅从辰溪县五家货主的手中,这个公司就拿了四千四百多元。据了解,花桥、小龙门、大江口、溆浦、棋梓桥等火车站都有类似情况。那些服务公司收费方法五花八门,有的按吨计费,有的按月计费,有的按赢利提成。
铁路部门手中有“车权”,服务公司便做贱买贵卖的生意。衡阳铁路分局服务公司向某些货主低价买进货物,然后高价售出,从中得利。这些货物的推销、装车等事宜,一概由原货主负责,服务公司只管提供车皮。货主们向记者诉说,如果不与衡阳铁路分局的服务公司“合作”,他们的货便发运无期了。记者调查一位货主,去年12月,因为没有同服务公司搞“合作”,他的货一吨也未发运出去。今年“合作”后,到3月底,有多少货就能发运多少。
有的铁路单位利用运输紧张,做起了车皮交易。据三塘铺火车站长介绍,今年1月起,长沙铁路分局总是命令优先装运朝阳水泥厂和印田水泥厂的货。以3月为例,朝阳水泥厂批到十个车皮,完成九车;印田水泥厂批到九个车皮,完成八车。可是甘棠水泥厂批到六个车皮,到月终没完成一车。还有的水泥厂,今年以来就没有批到过车皮。同一种货、同一流向,为什么厚此薄彼呢?知情者说,这是因为“朝阳”、“印田”两厂同长沙铁路分局九州贸易公司有特殊关系:发走一车货,给钱若干。现在,九州贸易公司虽然不经营这项“业务”了,但过去的关系仍在起作用。
湖南省铁路部门利用自己的“优势”,让他们成立的服务公司捞钱,许多车站的收入确实增加了。据怀化地区某系统统计,这个地区每年共发运七八千车货,按每吨货交一元钱“服务费”计算,一年就要交给铁路部门的服务公司几十万元。有些铁路职工的收入因此也多了,荣家湾火车站的服务公司去年10月与一些用户搞“联营”后,11、12两个月,站长等主要工作人员每人拿到奖金三百多元。三塘铺车站也用自己办的综合厂(性质与服务公司同)巧立名目从货主手中取得的收入,给每个职工一次发了百元左右的奖金和实物。然而,他们的“盈”,是建筑在某些单位的“亏”上的。有个单位的一位负责人心情沉重地告诉记者,他们系统有些企业生产的是薄利产品,每生产一吨,盈利不到两元钱。在铁路运输正常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勉强可以生存下去,养活自己的职工。现在,每运一吨货,铁路部门要多收一元甚至更多的钱,真使他们受不了。有些企业虽然没关门,但每月给职工开工资都相当困难。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铁路部门的所作所为,败坏了党风、路风,污染了社会风气。据双峰县一些货主反映,每逢年节,货主都得大车、小车地向附近车站送礼品。有些货主私下向记者表示,铁路部门这样搞,人们有理由对他们的“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发生怀疑。
荣家湾火车站乱收费的事,报纸已披露多时,铁道部长也明确指出要严肃处理。可是直到记者前去调查时,对因强行索取高额费用而引起的“进京粮食受阻”的责任,主要当事人还在上下推诿、百般遮掩。而有关方面的领导者也未能及时作出最后处理。人们不难想象,这种精神状况,能够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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