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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闭幕 争取五年时间全民基本普及法律知识 各级党委要把这一重要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彭真等会见与会全体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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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6
第1版()
专栏: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闭幕
  争取五年时间全民基本普及法律知识
  各级党委要把这一重要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彭真等会见与会全体同志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张严平、本报记者晓渡报道:历时一周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15日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邓力群今天下午作了总结讲话。
参加会议的同志在讨论中认识到,这几年立法工作进展较快,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全国人民都看到了严格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希望。他们认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大意义。同志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和逐步完善,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斗争显示了法制的威力,许多干部和人民群众正在养成守法的习惯,一批能够铁面无私地执法和奋不顾身地护法的模范人物不断涌现。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在一些单位、一些干部中还相当突出。还有一些地方发生干部利用职权,任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事件。因此,守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全国所有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所有公民,包含各级干部,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在讨论中大家谈到,现在有一种糊涂观念,说什么“讲依法办事,把党的领导摆到哪里去了”。大家分析说,党章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一条重要的准则。依法办事同党的领导是一致的。
还有一种想法是,“今后按法律办事还要不要政策?”大家分析认为,法律和政策,在代表人民意志和作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方面,本质上是一致的。政策经过社会实践证明是成熟的,正确的,才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法律是依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成熟的政策的定型化、法律化;法律的实施和适用,以及根据形势变化要求加以修改或废除,也必须接受党的政策指导。
大家还批评了主张“法律也要松绑”的错误观念。
邓力群在讲话中指出,我们现在就是要使体现全国人民意志、由人民制定出来的法律为全国人民所熟知、所掌握,使全国人民人人知法、懂法,正确地执法和自觉地维护法律。就是要使人民成为法律的主人,法律成为人民手中的武器。
 邓力群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争取五年左右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需要各级党委都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意义,把这一重要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出席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全体同志。
参加会见的还有余秋里、胡乔木、邓力群、陈丕显、薄一波、李鹏、郑天翔、杨易辰、刘复之、王兆国、王汉斌、邹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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