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阅读
  • 0回复

既要对外开放 也要对内开放 浙江采取优惠政策扩大对内经济技术协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8
第2版()
专栏:

  既要对外开放 也要对内开放
  浙江采取优惠政策扩大对内经济技术协作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童宝根、本报记者王学孝报道:浙江省省长薛驹6月16日在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洽谈会上说,我们不但要实行对外开放,更要向国内开放。国内的经济技术协作与国外的相比,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对国内要比国外放得更开一些。
薛驹强调指出,同国内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与同国外的相比,有三个有利条件:一是合作双方目标一致,可以敞开洽谈;二是双方经济发展程度比较接近,技术适用性较强,见效更快;三是可以节省外汇,融通资金。
为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同兄弟地区和部门在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协作,薛驹宣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最近制订的有关优惠政策:
凡与兄弟地区开展协作的物资和产品,价格可以按双方商定的优惠价结算;
凡来浙江合资或独资办企业者,将在计划审批、建设定点、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凡来浙江办企业所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原属城市户口的本人和家属,经批准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企业和个人为浙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分别不同情况给以酬金、报酬,或给以重奖。
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在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洽谈会上高度评价了浙江省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