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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者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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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18
第4版()
专栏:

  “无法无天”者戒!
  张柏文 刘年夫
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平日横行霸道惯了,目中无法。他们想问题、办事情,不是想想是否合理合法,而是凭个人脾气蛮干,轻则辱骂群众,重则殴打伤害无辜,到头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里,我们介绍一个真实案例。
广东省临高县红华国营农场信宜村有个老头杨献俊,虽然已经五十五岁,但一向性情暴躁,动辄打骂群众,是当地一霸。1981年7月,杨献俊买回一头耕牛,每天晚上绑在屋外的树头上过夜。同年8月2日晚上,耕牛挣脱绳子跑回了原养户家里,可是杨献俊却武断地认为是同村群众杨贺、刘贻华偷的。于是,他便到外村叫来七个人,将杨、刘两人捆绑、吊打、拷问。当天深夜,杨贺带伤逃脱,刘贻华则被送公安机关拘留。
杨献俊吊打拷问杨贺、刘贻华没有结果,又怀疑信宜县农民黄世华偷他的耕牛,就挥动木棍猛力打击黄的后颈部,黄责问为什么打他,杨不予理会,将黄打倒在地,并大声呼喊:“贼仔来了!”当黄挣扎逃跑时,杨献俊等人持棍继续追打,把黄打得当场呕吐,昏迷过去。杨献俊为了杀人灭口,叫同伙拉来一头牛,用麻绳绑住黄世华,接上牛绳套,赶牛拖着黄世华走,准备拉他到村外埋掉。途中,黄醒过来,苦苦哀求,并叫喊:“冤枉啊,救救命吧!”这时,杨献俊竟惨无人道地用锄头将黄打死,然后与同伙将黄埋掉。今年元月,人民法院已将杨献俊判处死刑。
象杨献俊这样凶残杀人的事固属个别,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犯刑律的,并非绝无仅有,说明了普及法律知识是何等重要。(按:杨献俊枉杀无辜的事件为什么能够发生?是当地基层组织不知道,还是知道了听之任之?公安局已将被杨毒打的刘贻华拘留,为什么对杨献俊的非法行为没有觉察?希望当地党政领导认真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改进和加强基层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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