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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系航运秩序急需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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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1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长江水系航运秩序急需整顿
本报记者 龚达发
八百多家轮船公司和数以万计的个体、联户的运输船舶出现在长江水系,给沉闷了三十多年的长江带来了百舸争流的兴旺景象。
这么多船在短时间内涌进长江,长江航运秩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是:交通秩序混乱,事故不断增加。1984年共发生大小事故三百六十六起,平均每天一起。其中重大事故四十三起,沉船一百零三艘,死亡一百五十六人,直接经济损失六百多万元。今年头四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数虽只上升4.7%,但大事故却上升62%,重大事故上升71%,经济损失上升90.5%。今年2月9日,四川奉节港内,因一船队违章运输汽油,起火爆炸,燃烧六个多小时,焚毁船舶十四艘,死亡一人,伤二人,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多万元。
长江干线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繁,已经直接影响到长江航运事业的发展,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些“老长江”对记者说:要把长江航运进一步搞活,必须把事故降下来。
长江交通事故逐年增多的原因,一是水上交通法规不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统一,政出多门,执法不一,把关不严。有的安全监督机构附属于航运企业,政企职责不分,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企业,很难发挥作用。
二是船员素质差,船舶技术状况不良。近几年长江船舶数量发展快,尤其是小型机船和农副渡船发展更快,船员大多是由农民或从事其它行业的人员组成,有的根本不懂航规,不熟悉航道水性,有的甚至对各种信号也一无所知。不少个体、联户使用的运输船舶是早已报废的旧船,根本不具备在长江航行的条件,加上违章航行,一遇意外,常常船毁人亡。
整顿长江航行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有关人士建议:一、尽快制定颁布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加强长江航运的统一管理,统一政令,统一执法;二、加强船舶的安全检查和船员的技术培训;三、对农副渡船、小机船,分批进行整顿,使之达到安全航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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