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蓟滦河防屡遭破坏 有关部门应切实注意保护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蓟滦河防屡遭破坏
有关部门应切实注意保护编辑同志:
蓟滦河系所属的蓟运、潮白、北运、箭杆、武河等主要河流,在近一年来关于河防桩料器材及闸坝等,曾屡次发现偷盗及破坏的事情。虽经省府,河务局及当地政府明令制止,但近来仍有发现。我希望有关部门应作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护国家财产及河防安全。
早在一九四九年汛期过后,北运河武清县段内的树木及护岸柳枝,即曾发现被不法分子砍伐及偷窃。去年春季,武河左岸三河县界内,曾丢失护岸小桩千余根。同年秋季,蓟运河右岸宝坻县尚庄子决口处拔下的木桩,被该村刘桂芬等十六户偷窃及挖掘约有百根。蓟县少林口王墨林及福里庄杨景芳,是被雇在该地看守材料的,却自盗木板。武河右岸三河界内杨各庄、西达屯、虎将庄等护岸木桩丢失数百根(杨各庄一处即一百根)。蓟运河左岸玉田界内宋庄、大小辛庄、小河口、新安镇、三王庄等处迎水帘子及护岸设备,大部或全部被偷走了。箭杆河故道的树木及防风小桩,则多被砍伐。他处类似的事件,亦层出不穷。据了解宝坻冯庄子不法分子等已将小锯备好,扬言去锯对岸玉田宋庄的护岸桩。其目无法律,已至于此!这些事情的发生,有的虽经过处理,但多未能得当,因而未能制止此种不法行为。如三河县界内武河护岸丢了木桩千余根,曾两次捕获主犯香河县马家窝孙四、祁佑二人,经法院处理,但未曾公布惩处结果。宝坻西四庄王占拆毁老高寨水帘子烘火,虽经老高寨刘振朋拿获,由县建设科员刘举送办,但该管区政府却不加深究。
这种破坏人民经济建设的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我建议各级河务机关及当地政府应速组织沿堤村庄订出保护河防的公约,加强对群众保护河防的教育,对拿获的破坏者与偷窃分子应送交当地法院,依法严惩。并对拿获者加以适当奖励。
蓟滦河务局 任杰
一月十三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