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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防止“十信”弊端再发生 信用社改为“国民银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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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4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防止“十信”弊端再发生
信用社改为“国民银行”
本报讯 台湾《联合报》日前刊登一则题为《规模较大信用合作社将改制为国民银行》的报道说,台湾“财政部”拟将地区性规模较大的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国民银行”。如果改制方案可行,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将是台湾第一家“国民银行”。
“财政部”政务次长李洪鳌指出,“十信”金融弊案,对该社的伤害甚深,而且在合库代管经营一段时间后,将转移由新人接手经营,如何维持原有信合社经营形态,在种种经营条件限制下,恐不易被人接受。
他指出,如果“十信”改制为国民银行,其业务经营条件较信合社为佳,而且可与一般企业往来,有助于改善“十信”的经营体质,逐渐将亏损弥补。
《联合报》的消息转达有关经济当局的意思说,开放国民银行的设置,并非针对“十信”一家,将以通案考虑方式,对地区性规模较大的信合社,或是中小企业银行,凡符合一定标准者,均考虑准许改制为国民银行。其设立以一个地区一家为原则。有关官员指出,国民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对于个人或个别企业的握股,将有适当限制,以避免少数人垄断及股权过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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