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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名牌与卖名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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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7
第2版()
专栏:杂谈

买名牌与卖名牌
吴昊
如今名牌货也多、也滥,除了创的名牌之外,也有些名牌是买来的。这种买卖,如果真的是有偿的技术转让、工艺转让、设备转让,卖专利,买专利,从而达到名牌“下蛋”的目的,这在生产发展中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是市场的需要,也是繁荣经济的需要。
然而现在名牌的买卖,有些是务名不务实,图其表而不图其里,有的纯属冒名行骗,用茅台、五粮液、泸州大曲的瓶子,装上普通的白酒,几倍十几倍地得利钱即属此列;为什么名酒的瓶子前些时身价十倍(一个茅台酒瓶卖到五元还不止),奥妙即在其中。类似的以假乱真,在卷烟、药材、化妆品、服装、鞋帽以至小孩子吃的泡泡糖中都有发现。青海烧烟,晋江烧药,就是这类欺世盗名者的结果。这种在名牌上捣鬼,是偷窃,是坑骗,这在旧社会,也是要受谴责和法律制裁的。
有些名牌交易带有合法的性质。比如,有些地方的自行车厂、缝纫机厂,这几年日子不太好过,产品在工厂积压、商业积压,于是与名牌厂家联合,或请名牌厂家作指导,产品使用名牌商标,投放市场。这一招也有见效的,有些企业起死回生了。这些工厂真的把名牌厂家的工艺学到手,产品确实达到了名牌的质量标准,这样使用名牌商标是应该鼓励的。然而现在这样的工厂不多,而更多的是只买商标,不学技术。因此,市场上的一些名牌产品,看牌子是老的,使用起来则远不如原来的质量好。
作为交易来说,有买方,就有卖方。买名牌的,没有学到名牌的根本,就把自己的产品贴上名牌的商标,当然有其不是。卖名牌的,不珍惜自己的名牌,见小利而忘大义,图近利而忽略长远,随便把商标卖给人家,自己拆自己的台,也是不可取的。
名牌买卖不严格,是如今市场上真假名牌分辨不清的一个重要原因,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制订一些措施,看来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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