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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忘义 害人害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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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8
第2版()
专栏:长话短说

见利忘义 害人害己
江畅
产品行销各地,久盛不衰,靠什么?靠质量,靠信誉。然而,有的企业见利忘义,弄虚作假,欺骗、坑害顾客。广东省潮州市洋东食品厂生产的假奶粉就是一例。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生产厂家,靠这种手段来赚钱,既为法律所不容,又有损职业道德。再说,这样的商品即使骗得了一时、一地,岂能骗得天下人?于厂家来说,结果只能是自砸“饭碗”。
还值得提出的是,假货能在市面上销售骗人,销售单位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这种假货并不难鉴别,为什么能到商店的柜台上呢?说明流通领域有漏洞,或管理不善,制度不严,或领导者存在着官僚主义,或者与生产者共同作弊,给冒牌货、假货上市以可乘之机。因此,要杜绝这种现象,保护消费者利益,除了发现问题坚决查清,对制造假货、冒牌货的人严肃处理外;对经营假货、冒牌货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也应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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