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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进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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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8
第3版()
专栏:编余短论

一个大进步
叶伴
抓教育,需要各级领导重视。我们也经常在报上表扬一些热心抓教育的“书记”或“长”。这当然不错,因为实践表明:一个地方,“书记”或“长”一旦重视教育,那里的教育事业就会有起色。但是,这样宣传也可能使人误解:似乎一个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只能寄希望于一两个有远见的领导,办教育仅是少数领导人的事。那么,遇到不重视教育的地方“长官”怎么办呢?
其实,所谓义务教育,就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社会、家长都必须予以保证,谁不这么做,就是违法。因此,抓基础教育,就该拿起法律武器。江苏省正是根据国家法律,按照立法程序,制定了本省义务教育条例,并且依法办事,认真实施;尽管各县领导对教育的认识有差异,但由于有了法规的约束与群众的督促,全省的基础教育还是获得了全面发展。这就足以证明,以法办教,比起只靠少数领导人抓教育来,是一个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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